高喜朝,女,3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10月通过公开招考到湘潭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执行局副局长、少年法合议庭成员、湘潭市(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湘潭县青少年专门教育学校法治校长。
近年来,高喜朝躬身法台,全身心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用爱、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多措并举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协助庭长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她坚持全面、双向保护原则,积极构建“平时教育预防、审时惩教结合、判后帮教辅助”三位一体模式,强调寓教于审功能的发挥,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益。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的抚养、探望权等执行案件,她因案施策因人制宜,通过柔性司法和刚性法规深度融合,努力促使案件和解执结,全力保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她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在越来越多的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她开发的法治课《开学第一课知法守法与法同行》在湘潭市、县关心下一代宣讲精品课程竞赛活动中,分别荣获市级三等奖县级一等奖,并被聘请为市(县)关工委青少年教育志愿宣讲团讲师,在2023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护航助成长”活动中被湘潭县教育局、共青团湘潭县委、湘潭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指导老师”。先后荣获县政府嘉奖2次,个人记三等1次2022年全市第二届审判业务(刑事审判)技能竞赛三等奖。她用为民服务的诚心、坚守公正的公心和恪尽职责的匠心诠释了一名捍卫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心灵之花的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